C今天閒來無事又看了一下A的社交軟體的新朋友。
因為A發了文,通常是怨世嫉俗的事件分享。
無意間看到一個新的日本男生朋友,很好奇的看一下發文想知道這個日本人是誰?
沒想到他的太太竟然是之前C吃醋的另一個日本女生。
可能是C也覺得他可愛,所以自己的男朋友可能喜歡這樣的女生。
看了一下那個可愛日本女生,才發現原來他已經結婚十二年了!
這時候C回想起,當時問A “ 這個女生是誰?”
A很生氣,覺得C不相信他,只覺得會去跟每個女生發生性關係。
A說,那個只是M當時交往的女生,所以M就創了一個假帳號,因為那個女生是賤貨。拋棄了M。
一個假帳號絕對不可能經營太多內容,尤其要編很多的故事。例如跟另一個男生已經結婚十二年。而且內容也都是很按時的發文。
況且,這個日本夫婦也並不是M的好友。這樣子不是根本就說不通嗎?
而且C用自己的年紀推算一下,假設那個日本女生小自己五歲,
而且已經結婚十二年,表示可能A跟他交往的時候,
那個日本女生23歲,A32歲,所以可能A到現在還默默地喜歡他,
搞不好那個女生也常常跟A出去,所以才會後來有加入日本女生的先生帳號。
因為之前C看那個日本女生的帳號的時候,什麼內容都沒有。
就這樣C哭了一整個晚上。
也在臉書上用了A不懂的語言。
因為C知道A會用自動翻譯來看那個是什麼意思?
後來A還是把內容刪除了,因為他知道可能也沒有多大的益處。
一個願打、一個願挨。
C終於理解為什麼受到家暴的女生都離不開另一半?
因為他們沒有謀生能力,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如果離開另一半,就沒辦法找到更好的。
C這樣反覆哭著、想著,但是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?
是不是應該結束這段荒謬的感情?
凌晨一點半A撥電話過來,C忍心不接。
因為C受夠每次A撥電話、傳訊息,C都迫不及待的回覆訊息。